商标在公告期间可以转让吗?不管是商标注册还是商标转让,大家都需要通过商标局的审核,审核通过之后都会进入到商标公告这一环节之中,商标公告期间如果没有任何人提出异议,那么商标局就会核准大家的商标注册成功,所以处在商标公告期的商标就是半个获得商标权的商标,有的用户商标进入到公告期之后,发现商标不是自己想要的类别,就想了解一下商标在公告期间可以转让吗?

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进入到公告期的注册商标是可以进行转让交易的,大家需要依照商标局的相关规定来办理转让手续,同时也需要满足商标转让的条件,例如说:

正在注册的商标如果有相同和类似的商标分类,需要一同进行转让,不能够只转让其中一部分,剩下一部分自用或者是转让给他人。

如果商标是那种比较容易产生混淆的商标,那么商标局是不予以转让的,会出示文件向双方申请人说明缘由。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确保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章对于“注册商标的变更、转让、续展”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应当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办理。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的,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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