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争议与注册商标异议之间有哪些不同?从字面上来看它们之间的意思很接近,导致客户会把商标争议和商标异议联想到一起。它们之间在本质上来说还是有一定的区别。下面我们就来给大家详细的讲解一下。

1.两者实质不同

商标争议实质是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商标异议实质是对拟中请注册的商标在初步审定后,核准注册前所进行的社会异议。

2.两者内容不同

注册商标争议的内容是权利争执;而异议的内容只是对初步审定的商标发生异议。

3.提出时间不同

注册商标争议根据争议的不同情形,或自商标注册之日起 5 年内提出,或不受时间限制;

而商标异议是在初步审定后,自公告之日起 3 个月内提出。对核准注册前已经提出异议并经裁定的商标,不得再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申请裁定。两者在注册程序中所处阶段也不同。

4.申请主体有所不同

注册商标的争议人根据争议的不同情形而有不同,狭义的注册商标争议必须是在先注

册人;而异议人不是特定的,可以是任何机关、团体、企业或者个人,包括在先注册人。

5。处理机构有所不同

商标争议主要是直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局也可主动依法处理。商标异议则只能是向商标局提出,对商标局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15 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

6.是否交纳费用不同

商标异议不用交纳费用,而商标争议应交纳评审费。

关于注册商标争议与商标异议之间有哪些不同?这一问题我们就给大家解答到这里了,如果有更多关于商标的问题,大家可以继续关注软著之家,或电话联系我们。

关键字: 商标 异议 注册商标 商标局 实质

上一篇:商标注册实质审查是怎样的?下一篇:照片的版权书写格式

软件著作权说明书代写

一、《申请表》《说明书》《源代码》3个文档

二、300元/案子,3天内交付

三、电话/微信:139-9853-9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