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鼠爱大米版权之争:引发的知识产权争议与审判结果

老鼠爱大米,是中国流行乐坛的经典之作,日前因版权问题掀起一场风波。在此事中,涉及到音乐版权、著作权、邻接权等知识产权问题。本文将就老鼠爱大米版权争议进行分析,并梳理此次审判的结果。

一、老鼠爱大米版权案件的背景

老鼠爱大米是2000年发行,由王蓉作词,雷颂德作曲,张雨生演唱的歌曲。该歌曲一经发行,便成为了广大听众喜闻乐见的经典歌曲。

近年来,由于网络大发展,老鼠爱大米也成为了热门音乐下载、astream以及MV制作的火热素材,深受年轻人的喜欢。然而,除了该歌曲原曲以外,网络上还涌现了大量二次创作的版本,其中许多版本版权并不明确。

二、老鼠爱大米版权纷争的起因

2015年,一位网友在B站上发布了一份仅由口琴演奏的《老鼠爱大米》版本的视频。视频中演奏者的身影并未出现,于是这个录音版本被大量转载。2019年,这位传唱者终于浮出水面,自称自己为版本的創作者。

接下来不久,原演唱者张雨生去世,其旧作也被很多歌手翻唱,包括了陈伟霆、林俊杰等等。其中,陈伟霆翻唱版《老鼠爱大米》,在某音上短时间内就获得了50万下载。这也引起了专业人士对于歌曲的知识产权的关注和讨论。

众所周知,版权维护可以对知识产权的发展起到保护和激励的作用。但对于大部分的二次创作版本,与原始版权的连系并不是那么明显,这其实也是知识产权维权的难点之一。

三、老鼠爱大米版权案件的审判

针对这件老鼠爱大米版权争议案件,原创作曲者雷颂德与老鼠爱大米的版权运营商之间发生了一场所谓的“官司”,进入了长达五年的诉讼期。雷颂德认为自己得到的著作版权在经纪约期满九年后,便应该拥有全部版权;而对方则坚持在合同期限内,相关版权均应归版权运营商所有。

经过多轮诉讼和鉴定,法官最终判定老鼠爱大米本身的著作权应归其页面文化有限公司(版权运营商)所有,而原作曲人则只拥有歌曲的音乐著作权。

四、老鼠爱大米版权之争的思考

在这个案件中,老鼠爱大米作为一首优秀的作品,其版权争议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折射出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与现实的不透明性。

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部分,音乐版权的保护对于汇聚优秀作品,促进创意发展,保障创作者的创作积极性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此次争议的结案,更告诉我们,除了对初版的保护外,对于二次创作与派生版权的考量也将变得越来越重要,运营商、平台与创作者等都需要进行更加准确、明晰的版权安排。

关键字: 老鼠爱大米 娱乐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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