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翻译作品的著作权问题

你好! 《伯尔尼条约》将版权保护期定义为作者的一生和去世后的50年。中国在1990年通过《版权法》时采用了该条款。由于保护期限只是成员国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而且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欧盟的预期寿命已大大增加,因此欧盟采用了1993年的欧盟版权保护扩展指令,该指令将是欧盟成员国的版权。保护期延长至提交人去世后的70年。

因此,分析那些不受版权保护的世界著名作品,首先查看该国的作者,了解其出生和死亡的年龄,并查看作者所在的国家是否是《伯尔尼条约》的成员;如果不是,则《伯尔尼条约》的成员国还必须了解其所在国家的版权法才能确定。简而言之,这是一个涉及地方法和国际法的问题。

版权已过期的世界著名书籍,例如但丁的《地狱》,雨果的《马里昂·德·罗马》。但是,如果是翻译作品(《版权法》第12条:对现有作品的翻译,注释和汇编进行改编,其著作权由人改编,翻译,注释和安排),则著作权可能不会过期。

翻译国外图书时版权问题怎么解决

在翻译外国书籍时,版权问题通常如下:

除特殊声明外,未经版权所有者的许可,可以翻译外语书籍,但原始作者的姓名和作品名称应为

翻译作品的版权属于谁?

版权法第12条:修改翻译,注释和整理现有作品产生的作品。作品的版权经过改编,翻译,注释和组织,但原始作品的版权可能不会因行使版权而受到侵犯。

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出版,均依照本法享有版权。

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作者所在的国家或作者所在的国家或他们所居住的国家或他们所参加的国际条约的版权,受本法保护。

如果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作品是在中国首次出版的,则应按照本法享有版权。

未与中国签署协议或未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中首次出版,或在成员国中同时出版。非会员国。该法律保护。

如果您不与中国签署和平条约,则需要特别参考原始作品作者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

第21条公民的作品的出版权(即本法第10条第1款第(5)款至第(17)款中规定的权利)是作者的生命。他去世后的50年,即提交人去世后第五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则在最后一位作者去世后的第五个十年的12月31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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