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无效宣告制度,专利权无效宣告是指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制度。那么专利权无效宣告制度是怎样的?

1、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后,请求人可以在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增加理由或者补充证据。

2、专利复审委员会向专利权人转送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副本和有关文件的副本。

3、由专利复审委员会组成合议审查组,一般由3人组成,负责对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正式审查。

4、合议审查组在审查过程中,发明和实用新型的专利权人呵以修改其权利要求书,但是不得扩大原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5、合议审查组在澄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审查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若请求宣告专利无效的申请理由成立,宣告该专利权无效;请求宣告专利无效的申请理由部分成立,宣告该专利权部分无效;若专利无效的申请理由不成立,宣告维持专利权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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