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语可以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吗?

广告标语可以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受版权保护的广告受版权保护。口号通常基于单词。例如,视觉广告基于文本内容,与诸如图像和颜色的视觉元素相结合以呈现广告形式;包含听觉内容的广告也基于文本内容,与声音相结合。提出了听觉效果。对于基于文本的口号,是否属于着作权法的保护范围,应将其置于着作权法的保护框架内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理论上,只要它是原创的和可再现的,它就可以是版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例如(2014)昌民三出子2号判决指出:“让艺术明星,你是明星”的口号可以传达公司的商业信息,构思巧妙,语言浓缩,高度概括了明星公司的生动特征,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口号具有版权文学作品的特点,应予以保护。

扩展:

“着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着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科学领域的原创性知识成果,可以有形复制。”构成要素一般包括三个方面:意识形态概念,表达和原创性。独创性意味着作品是由作者的独立创作完成的,而不是模仿或复制其他人的作品,主要体现在作者的选择,选择,设计或相关材料的组合上。如果口号仅仅是对产品或服务的性能或特征的描述,则它不是原创的,不能根据工作进行保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 知识产权

自然人可以申请广告语版权吗

能够。

你好,我想向您请教下关于广告语版权的问题,

该作品的版权自动获得,但国家鼓励权利人自愿登记作品的版权。

关键字: 着作 版权 口号 作品 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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