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傍名牌厦门苏宁败诉

案情:苏宁公司成立于1996年,注册了包括“苏宁”在内的多个商标。厦门苏宁公司成立于2002年,在其经营场所及网站等使用“苏宁电器”字样进行宣传。苏宁公司以厦门苏宁侵害其商标权且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法院判令厦门苏宁公司立即停用“苏宁”字号及标识,赔偿5万元。

评析:被告主观恶意明显,直接判令被告停用“苏宁”字样及标识,有助于遏制不正当搭车及傍名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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