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费减备案系统已正式上线,此系统的上线使用,减轻了申请人的负担,也提升了审查员的审查效率,可谓是皆大欢喜。为帮助申请人及专利代理机构尽快熟悉备案系统的操作方法及调整后的专利费用减缴业务办理方式,官微君就专利费减备案系统使用中的十个常见问题作出解答。

问:费减备案信息已确认提交,备案人类型填写错误,能否更正?

答:专利费减备案系统的备案信息一经提交均不允许修改,备案人在预览时须仔细核对,确认无误后再提交。

问:在专利费减备案系统中提交备案信息后,应该多长时间提交证明材料原件?

答:备案人在系统中提交备案信息后,系统会反馈一个具体的提交证明文件期限,备案人应该在该期限届满前将相关文件提交至指定的审核机构。

问:在系统中提交备案信息后,什么时候可以提交专利申请并请求费减?

答:从备案人在系统中提交备案信息的次日起,申请人即可使用专利费减备案系统反馈的备案证件号提交专利申请并请求费减:在提交专利申请时请求专利费减的,只需在《专利申请请求书》中勾选“请求费减且已完成费减资格备案”;在申请日后请求费减的,则需提交《费用减缴请求书(申请日后提交适用)》,并填写专利费减备案证件号。

问:某单位现在享受70%的费减,在9月1日之后是否可以按照新办法享受85%的费减?如果可以,该如何操作?

答:可以,该单位需要在费减备案系统中进行备案,审批合格的可以按照新办法享受85%的费减。该单位可以在费用缴纳期限届满日两个半月之前,提交《费用减缴请求书(申请日后提交适用)》请求减缴尚未缴纳的费用。

问:当事人于今年10月第一次进行费减备案,用于请求2016年度费减,今年10月至12月又进行2023年度的费减备案,这种情况,是否要提交两次费减证明文件?

答:专利费减备案系统每年10月1日起开放下一年度备案,即在每年的第四季度可选择为当年和下一年度备案,如果同时选择为当年和下一年度备案,则只需提交一次证明材料,如果分两次

关键字: 系统 专利费 专利申请 费用 年度

上一篇:版权登记需要的材料下一篇:周杰伦歌曲哪里版权

软件著作权说明书代写

一、《申请表》《说明书》《源代码》3个文档

二、300元/案子,3天内交付

三、电话/微信:139-9853-9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