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受到税务机关行政处罚将不再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合肥市本地的公司收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应该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申请。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不得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且5年内不再受理企业的认定申请。公司不能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小贴士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第十五条规定:

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应取消其资格:

(一)在申请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二)有偷、骗税等行为的;

(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

(四)有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

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认定机构在5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认定申请。

一 高新技术企业未交所得税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已于2015年2月27日发布2014年度业绩快报,对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说明。由于公司在2014年度已按照25%税率计 缴企业所得税,因此公司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申请未获通过不会对公司已公告的2014年度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根据公司上市后的发展规划,母公司定位为投资控股和运营整合,原有生产、经营业务由子公司承接,目前母公司梳理器材业务已全部转入子公司。未来子公司将在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后独立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二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情况

公司收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申请。若公司2014年受到税务行政处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 五条之规定,不得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且5年内不再受理企业的认定申请。因此,公司不能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2014年度企业所 得税税率为25%。

三 高新技术企业受到税务部门处罚对今后企业认证高新技术企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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