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用应当按照各个研发项目单独归集,并建立相应的研发投入核算制度。但在实务操作中,大部分企业是通过临时拼凑、分拆的方式整理出一定数量的研发项目后,从账上(成本类)硬性分离出符合比例要求的“研发费用”,这种操作方式容易缺乏合理性与逻辑性。本文就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归集的注意要点进行总结,内容如下:
一、高新技术企业研发项目确定
研发项目的确定是企业开展研发费用归集、项目资料整理的基础。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要求,研发开发活动必须要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先进性。
企业可通过向科技主管部门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委托知名研发机构研发等方式,确保研发活动的先进性。
二、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辅助账的建立
《工作指引》也规定企业的研发费用要以单个研发活动为基本单位分别进行测度并加总计算。企业应对包括直接研究开发活动和科技计入的间接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并填写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企业应按照研发费用结构明细表设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用的研发费用辅助明细账,并提供相关凭证及明细表。至此,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辅助账的要求已成重要评分标准。
三、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的特殊规定
1、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发生额的80%计入研发费用总额;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一般情况下不能作为委托外部研究开发等研发费用;
2、境外发生的研发费用不超过总额的40%限额;
3、其他费用不超过总研发费用的20%;
4、研发费用最终“应当”在费用项下列支,在归集时不应从未结转费用的成本项中筛选;
四、高新技术企业在研发费用归集中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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