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日,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以苏高企协办〔2021〕1号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正文写到:市、县科技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科技局负责对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填写的数据进行审核,并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如实记录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填写《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地方现场核查意见表》(附件13),签字并加盖公章。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认定机构应该要对申请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审查,可视情况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

但是从2023年度的通知中,以及与科技部门电话咨询后,是对所有拟申报高新的企业进行实地核查,作为高企申报的前置程序。

二、核查表指标人员情况解读

1、科技人员

(1)关注是否相关专业,是否大专以上学历;

如果不是相关专业,要有其他证据,如培训纪录、职称证书、自学经历等,表明其具备与公司研发项目相关的专业知识;

如果不是大专学历,应该也要有其他证据,表明其具备与公司研发项目相关的专业胜任能力。

(2)相关人员是否参与研发项目,评判标准应该是立项报告书、项目研发过程中各种会议纪要、小试验收会、中试验收会等资料;

(3)在如工资单、组织架构图中,相关人员归属部门是否为研发部门,有无将其他部门人员归纳在内,如有,要有合理解释。

(4)在组织架构、劳动合同、公司其他内部制度中,相关人员岗位,岗位职能的描述是否与申报资料吻合。

2、职工总数

(1)以工资单、个税申报纪录和职工总数三者取大;

(2)如果有劳务派遣,要将劳务派遣人员归纳在内;

三、核查表研发能力情况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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