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可提出异议的几种情形,申请注册商标在获得商标局初步审定公告之后,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异议人认为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异议人和被异议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商标局陈述理由。异议人通过异议程序提出异议,被异议人通过异议程序予以答辩,能够弥补商标局审查范围的缺失。那么商标可提出异议的几种情形?

1、与在中国注册或者使用的驰名商标构成近似的;

2、代理人抢注的;

3、存在经济来往的人抢注;

4、地理标志误导公众的;

5、与在先注册商标存在近似的;

6、在在先权利存在冲突的;

7、与国名、国徽等国家或国际组织权利标识存在冲突的;

8、带有民族歧视特性的;

9、具有欺骗性的;

10、与地名等存在冲突的;

11、缺乏显著性的。

商标可提出异议的几种情形?商标的重要性在市场中已日渐突显,为了更好的保护商标品牌,获得更大的商标影响力,知识产权人需多加注意。以上关于该问题的内容,想了解更多的内容,更多详细知识产权知识和业务,可以拨打软著之家软件著作权登记网在线客服131-3426-9169。专业的懂法人士为您带来更好的服务咨询体验,秉承用户至上的原则,为用户解决商标转让,专利申请,专利转让,版权登记,域名交易服务中的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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