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公众普遍关注。近日,常熟法院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的具体要求,认真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积极落实《常熟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的工作方案》和《常熟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护知识产权、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依法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促进文化发展繁荣和创新型城市建设,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运行提供良好的司法环境。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现从2013年以来审理的案件中选取了10件,常熟市法院审结的环境保护典型案例向社会发布。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应以撑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案情简介】

上海家化公司以应以撑销售的花露水上的“六神丸”字样与原告合法持有的“六神”注册商标构成近似为由,认为应以撑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诉请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应以撑则认为其销售的花露水的商标为“宝中宝”,且经过工商部门与质检部门的登记与检测,系合法商品,并不构成侵权。

【法院认为】

虽然被告应以撑辩称其销售的相关商品的商标为“宝中宝”,且商品正面标注册为“六神丸”,与原告的商标并不一致。但是,涉案花露水上“宝中宝”注册商标标识较小,而花露水正面所标注的“六神丸”字体较大,显示“宝中宝”商标对于商品识别的功能已经较为弱化。因此,涉案商品上标注的“六神丸”字样与原告持有的涉案“六神”商标构成近似,造成了混淆,引起消费者的误认,遂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7000元。

【点评】

经核准注册的商标具有商标专用权,未经商标权人许可,无论是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的装潢,他人均不得在同一种产品上使用含有与注册商标近似的标志。当前,部分经营者以“傍名牌”的形式,来获取不正当利益。本案的审理,对于制止侵权、鼓励创新具有积极意义。

关键字: 常熟市 商标 应以 被告 原告

上一篇:上海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与上诉人沈阳市新华书店皇姑区书店侵犯著作财产权纠纷下一篇:如何通过平台来进行天猫专卖店的转让?

软件著作权说明书代写

一、《申请表》《说明书》《源代码》3个文档

二、300元/案子,3天内交付

三、电话/微信:139-9853-9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