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4)深中法知民终字第320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长征出版社,组织机构代码:71874756-8。

法定代表人:吴方,社长。

委托代理人:杨明,北京市盛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刘雅文,北京市盛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富昱特图像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诗灵,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刘淑君,广东格祥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何晓莲,广东格祥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深圳书城中心城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尹昌龙。

上 诉人长征出版社因与被上诉人上海富昱特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富昱特公司)、原审被告深圳书城中心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深圳书城中心城)侵害作品复 制、发行权纠纷一案,不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3)深福法知民初字第1194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本案现已审 理终结。

原审查明,富昱特公司系富尔特数位影像股份有限公司(IMAGEMORECo,Ltd.)(以下称富尔特公司)发起设立的外商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11月15日,富尔特公司出具《授权委托书》,富尔特公司(委托人)授权富昱特公司(受托人)就委托人展示于www.imagemore.com.tw等公司互联网网站上并享有著作权的所有图片(包括数字图片、实物图片以及数字化处理的实物图片等)、影像素材、影音素材等作品行使相应权利。具体委托事宜如下: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展示、销售和许可第三方使用委托人享有著作权的所有图片、影像素材等作品的权利;对于委托人享有著作权的所有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人目前拥有著作权的、将来可能获取著作权的图片、影像素材、影音素材等,不论品牌及存在形式、规格型号,委托人均授权受托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可以以自身名义对任何第三方侵犯委托人著作权的行为采取任何形式的法律行为,且此授权涵盖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剋b

关键字: 委托人 原审 著作权 公司 素材

上一篇:文星伊有什么版权下一篇:浙江省杭州市春雷电器厂侵犯上海市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

软件著作权说明书代写

一、《申请表》《说明书》《源代码》3个文档

二、300元/案子,3天内交付

三、电话/微信:139-9853-9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