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吹灯”系列一直深受广大读者喜欢,并借此走上影视剧的道路。作为国产大Ip,自然是“树大招风”其所涉复杂的版权问题,漫长的彼此撕扯,终于在近期有了结果。

近日,备受关注的网剧《鬼吹灯之牧野诡事》被诉侵权案二审结果出炉。2019年10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江苏高院)作出二审判决,网剧《鬼吹灯之牧野诡事》片名及相关推广中使用“鬼吹灯”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爱奇艺需赔偿玄霆公司经济损失150万元,东阳向上及天下霸唱就其中的110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鬼吹灯”版权战前因后果:

2005年12月,天下霸唱开始在天涯论坛发表《鬼吹灯》小说,随后转至起点中文网连载,最终在起点完成《鬼吹灯》一二卷。

2007年1月,玄霆公司,即起点中文网的运营公司,从天下霸唱处购买“除法律规定属于作者权利以外的全部权利”。

2017年1月,网剧《鬼吹灯之牧野诡事》在宣传及正片中皆使用“鬼吹灯”标识。玄霆公司认为该行为涉嫌侵犯自身对“鬼吹灯”享有的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权益,将该剧相关三方:爱奇艺、向上影业、天下霸唱告上法庭。

2017年11月,徐州中院一审判决三被告停止侵权,爱奇艺赔偿玄霆公司经济损失150万元,向上影业及天下霸唱就其中的110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三被告不服,向江苏高院提起上诉。

2019年10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全部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在近年出现的“Ip追逐热潮”中,类似“鬼吹灯”的版权纠纷不断。去年,知名作家匪我思存微博发长文,指责已经播出的电视剧《人生若如初相见》涉嫌侵权。《人生若如初相见》根据匪我思存的原著小说《迷雾围城》改编,超过授权期限后未重新获得授权,却继续拍摄乃至播放。在此之前,唐人影视为了《仙剑奇侠传1》的播映权曾与湖南卫视展开21个月的法律诉讼,最终拿下属于自己的播映权利。

专业的代理机构可以帮您把关知识产权,做好知识产权布局保护!如果有商标注册、专利申请需要,请搜索“全好知识产权”。咨询热线:13998539835,也可点击官网在线客服咨询。

更多资讯:电视都可以折叠了?LG折叠屏电视专利,你怎么看!

关键字: 鬼吹灯 万元 天下 公司 影业

上一篇:版权合并问题的背后下一篇:在美国外观专利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软件著作权说明书代写

一、《申请表》《说明书》《源代码》3个文档

二、300元/案子,3天内交付

三、电话/微信:139-9853-9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