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上午,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下称汉涛公司)起诉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百度公司)、上海杰图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杰图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在上海浦东法院宣判。法院一审判决,百度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汉涛公司经济损失300万元及合理费用23万元,驳回汉涛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大众点评:百度大量复制用户点评,索赔9000万元

汉涛公司是知名网站大众点评网的创建者和运营商。该公司发现,自2012年以来,百度公司未经许可在百度地图、百度知道中大量抄袭、复制大众点评网的用户点评信息,直接替代大众点评网向用户提供内容。

汉涛公司认为,此举让百度公司迅速获得用户和流量,给自己造成巨大损失。其行为违背公认的商业道德和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此外,百度公司的网站还使用了大众点评网的图文标识,使得相关公众对服务来源产生误认,属于擅自使用知名服务特有名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013年4月16日,有网友在微博上提问:“百度地图的美食部分大量直接引用大众点评网评论和介绍,但仅允许用百度帐号登录进行评论。怎么回事?”对此“百度地图”官方微博回复称:“亲 我们现在是合作关系呀”。汉涛公司认为,由于双方并不存在合作关系,该回复已构成虚假宣传。

作为城市吧街景地图的经营者,杰图公司将含有侵权内容的百度地图内嵌于自己的网站中,汉涛公司认为,此举扩大了侵权范围,已构成共同侵权。

汉涛公司因此向浦东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共同赔偿经济损失9000万及合理费用45万余元,并在媒体上刊登公告消除影响。

百度公司:与大众点评没有竞争关系,抓取内容符合Robots协议

2016年4月11日,浦东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百度公司辩称,大众点评网为用户提供以餐饮为主的消费点评、消费优惠等业务,同时提供餐厅预定、外卖等服务,而百度公司提供的是搜索服务,双方不存在直接竞争关系。

百度公司还认为,用户点评等信息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

关键字: 公司 不正当竞争 万元 点评 评网

上一篇:申报高新认定下一篇:袁忠宝与青岛卡奥电气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二审民事案

软件著作权说明书代写

一、《申请表》《说明书》《源代码》3个文档

二、300元/案子,3天内交付

三、电话/微信:139-9853-9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