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体育报业总社系第九套广播体操的独家经营方,因发现市面上存在第九套广播体操的涉嫌侵权产品,故将生产、销售涉嫌侵权产品的广东某音像公司、广东某文化传播公司、北京某图书公司起诉至西城法院。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中国体育报业总社诉称:国家体育总局组织音乐、美术、创作、动作、舞蹈、电子产品、制作人员,经过多年的努力,在前八套广播体操的基础上,创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套广播体操。2011年6月27日,该社与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签订了第九套广播体操出版合同,独家获得了该套广播体操的复制、出版、发行等权利。合同签订后,该社投入大量人力财力,于2011年8月8日前出版发型了第九套广播体操图书、挂图、CD、VCD、DVD产品投放市场,而且收到很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近日,该社在北京某图书公司处发现广东某音像公司、广东某文化传播公司出版、发行的涉嫌侵犯第九套广播体操独家经营权的侵权作品。三家公司的行为侵犯了该社的合法权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该社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66.585万元人民币,本案诉讼费用由三公司承担。

该案经开庭审理后,合议庭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进行了评议,定于12月13日上午在西城法院公开宣判。

关键字: 广播体操 公司 广东 该社 西城

上一篇:建筑材料申请商标注册应选择哪一类别?下一篇:wordpress playlm版权

软件著作权说明书代写

一、《申请表》《说明书》《源代码》3个文档

二、300元/案子,3天内交付

三、电话/微信:139-9853-9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