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基本原则,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类型有三种,分别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组专利。那么专利申请基本原则分别有哪些?

1、书面原则

在国内申请专利必须递交书面文件,一切都是以递交的书面文件为依据。但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我国专利局已在少数的涉外代理机构中就部分申请件试行电子申请。

2、先申请原则

同样的发明创造,在理论上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

如果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内容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专利权则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3、优先权原则

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4、单一性原则

所谓单一性原则,也就是一发明一申请原则。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关键字: 专利申请 原则 实用新型 优先权 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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