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节目版权申请的条件有哪些及如何申请电视节目版权

1.申请电视节目版权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应当符合国家发展计划,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行业的布局和结构,并具有下列条件:

(a)具有具有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的名称,组织和章程的独立法人的身份;

(二)拥有包括企业在内的,符合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基金和工作场所;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3)在申请日期之前的三年中,法定代表人没有违反法律或法规的记录,或者该机构尚未撤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运营许可证”的记录。 ;

(4)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次,如何申请电视节目版权

申请电视节目营业执照所需的材料: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经营许可证”时,申请人组织应提交将以下材料同时提交给审批机关。 :

(1)申请报告;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与运营组织章程;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4)主要人事材料:

1,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副本)和履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人),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履历,演出或参加过相关专业培训证书等材料。

(5)注册资本证明或验资证明;

(6)办公空间证书;

(7)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和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批准。

批准登记:

北京市中央单位及其附属机构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并报国家广电总局批准;其他机构到所在地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过逐级审查,报省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

审批机关应在收到完整的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符合上述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的,申请人组织应当签发《许可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人组织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

省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应当自批准或不批准之日起一周内,将批准情况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备案。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运营许可证”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统一印制。有效期两年。

经批准获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或增办业务手续。

此外,应注意,已获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运营许可证”的机构需要在其他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建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运营分支。直辖市。分公司的省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应当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并向原审批机关备案。建立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的,无须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与经营”。

申请电视节目的版权有四个条件。一提醒:依法设立的广播电台和电视台无需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经营许可证”。 ”分别用于广播和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运营。

电视节目版权是指什么

深圳路豪知识产权事务所的答复:

以下作品可以申请版权,并受版权法保护:

(1)书面作品;

斗鱼失去2017LpL联赛版权?是真的么

2017 LpL春季比赛于1月14日开始。

关键字: 电视节目制作 经营许可证 电视节目 版权 广播电视

上一篇:红双喜公司与麻章尧商标权纠纷案下一篇:百度图片哪些有版权限制

软件著作权说明书代写

一、《申请表》《说明书》《源代码》3个文档

二、300元/案子,3天内交付

三、电话/微信:139-9853-9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