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作为欧盟商标注册的标记都有哪些呢?欧盟及欧洲联盟,由欧洲共同体发展而来的,其总部设在布鲁塞尔(比利时首都),其创始成员国有6个,分别为德国、法国、荷兰、意大利、比利时和卢森堡。该联盟现拥有28个会员国,正式官方语言有24种。而欧盟商标是指根据CTMR(欧共体商标条例)规定的条件获得OHIM(欧共体内部市场协调局)注册的,在欧盟范有效围内,可以用来识别和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标记。下面软著之家就给大家介绍不可作为欧盟商标注册的标记都有哪些呢?

-不具备任何显著性特征;

-专指商品或服务的用途、产地、价值、数量、种类、质量、生产日期或提供服务日期,其它商品或服务特征;

-在现行语言或商业现有及普遍实践中已成为惯例;

-同公共政策或广为接受的道德准则相违背;

-具有欺骗公众的性质,例如对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性质或产地的不实描述;.

-对于酒精饮料产地、产品形状或某些官方象征有被驳回的绝对理由。

-在独个欧盟成员国的在先商标注册或注册申请;

-用于贸易的,在多个欧盟成员国内有效的非注册商标或其它标记;

-在一个欧盟成员国内是驰名商标(根据巴黎公约第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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