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喜马拉雅做电台主持播小说要付版权费不?

应该付款。

买了书在喜马拉雅上面读,侵权吗

读取人的版权的作品是表演,通常需要获得版权所有者的许可并付款。否则,将侵犯他人的版权。

但《版权法》还规定,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他人使用已由他人出版的作品;或免费表演已发表的作品,表演不会向公众收费,表演者也不会获得报酬。未经版权所有者的许可,您不得支付报酬,但您应指定作者姓名,作品,并且不得侵犯版权所有者根据本法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

因此,如果该主题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或者不向公众收费并且不向表演者付款,那么就不会将其视为侵权。

附件:《版权法》的相关规定

第22条未经版权拥有者许可,不得在以下情况下使用作品,但应支付作者姓名和版权人姓名。应规定工作。并且不得侵犯版权所有者根据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1)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出版的作品;

(2)介绍,评论作品或说明问题,并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在作品中发表的作品;

(3)报告时事,不可避免地复制或引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出版的作品。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和其他媒体发表或广播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所出版的有关政治,经济和宗教问题的最新文章,但作者声明除出版或广播外;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和其他媒体在公共聚会上发表或广播演讲,但作者声明不允许其发表或广播;

(六)用于学校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翻译或已出版作品的一小部分,供教学或研究人员使用,但不出版;

(7)国家机关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发表的作品以履行公务;

(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目的是展示或保存版本,复制图书馆收藏的作品;

(9)免费表演已发表的作品,表演不向公众收费,也不向表演者付费;

(10)在室外公共场所摆放或展示的艺术品,绘画,摄影和录像作品;

(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用中文写成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并在中国写; {}}(12)将已发布的作品更改为盲文。

前段适用于出版者,表演者,音频和视频制作者,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的权利限制。

第37条。表演者(演员,表演单位)在表演他人作品时,应征得版权所有者的许可并支付报酬。表演组织者组织表演,组织者获得版权所有者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通过改编,翻译,注释或安排现有作品进行的表演,应由原始作品的版权所有者和原始作品的版权所有者批准,并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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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如果您是喜马拉雅山的+ V主播,那么在将原始声音上传到特定条件后,您可以获得广告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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