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4)云高民三终字第5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楚雄市歌行天下娱乐城。

法定代表人王周华,该娱乐城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聂宗林,云南聂宗林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昆明翔集工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利昆,系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马浩杰,男,1982年6月26日生,汉族,特别授权代理。

上诉人楚雄市歌行天下娱乐城因与被上诉人昆明翔集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集公司)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一案,不服云南省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2013)楚中民初字第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于2014年1月2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4年1月13日公开开庭审理本案。上诉人楚雄市歌行天下娱乐城的委托代理人聂宗林、被上诉人翔集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马浩杰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原告翔集公司起诉称:北京惠达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是下列31首作品的著作权人:《假如爱能重来过》顾峰、《该死的温柔》马天宇、《只欠秋天》马天宇、《斯琴高丽的伤心》斯琴高丽、《飞舞》王冰洋、《飞雪》王冰洋、《东四环的雪》小文、《左眼皮跳跳》小文、《最后一次》宇桐非、《感动天感动地》宇桐非、《看我的眼睛》代小波、《爱你爱到心碎》顾晓宇、《刺青》顾晓宇、《亲爱的别走》胡雯、《放开吧》吕雯、《爱比不爱更寂寞》小文、《流着泪说分手》小文、《最后一次》薛晓枫、《爱上不该爱的人》宇桐非、《当爱还没说出口》宇桐非、《每一次想起》宇桐非、《我曾爱过的女孩》李易峰、《爱上你》斯琴高丽、《难以启齿的柔弱》小文、《猜》斯琴高丽、顾峰、《甜蜜的伤口》山野、《怎么会》顾小雨、《图门江一号》小文、《分手势》吕雯、《上上签》斯琴高丽、《我的情》小文。经北京惠达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授权北京盛世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盛世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帝豪星辰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翔集公司从北京帝豪星辰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处获得了以自己名义在云南省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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