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别人网站上的法律案例发布到自己单位非盈利性的网站上算不算侵犯著作权,需要法条支持,谢谢.

我认为此行为不在版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范围之内。这是一种侵权。侵权是作者的复制权和传播有关“法律案件”的信息的权利。版权法第10条第1款第5款,“版权,即印刷,复制,摩擦,录制,录像,翻录,翻拍等,以使该作品具有一项或多项权利,”第十二条“信息网络通信权,即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以便公众可以在他们自己选择的时间获得在该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如果未指定作者的姓名,则也侵犯了作者的授权权,即第10条第2款的第一款,即“作者权,即作者的身份,签名的权利。工作;”。

当然,以上所有内容均未经作者同意。

非盈利性网站是否可以接受赞助?

1.不侵权。

各大视频网站纷纷开始购买日本动漫的版权,那么字幕组何去何从

实际上,许多字幕组是非营利性的,论坛收取广告费(不专门涉及),许多个人字幕或小规模字幕组没有自己的论坛。该网站的成本确实不如您想像的高。正式启动后,将仅进行域名更新,服务器的日常维护等(不会扩大规模)。

视频网站购买了该动画的版权。字幕组的免责声明很明确:非营利组织,非常清楚,下载后24小时之内就删除了。字幕组仅添加字幕以供下载,并不影响视频网站的权利。

字幕组将在将来存在,但仅在特定的小型观众中存在。与欧洲和美国相比,国内版权条款不是非常严格(基于环境),并且在国外也有针对特定爱好的共享站点。

只要您定位非营利组织,这种共享就可以合理地进行

关键字: 字幕组 作者 权利 版权 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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