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列宾

【案 情】

公诉机关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闫少东,男,1974年生,陕西省凤翔县人,大专文化。

被告人王琪,男,1976年生,武汉市人,大专文化。

被告人陈科,男,1985年生,广东省兴宁市人,大专文化。

被告人陈少羽,男,1990年生,陕西省凤翔县人,初中文化。

被告人王友杰,男,1982年生,安徽省庐江县人,高中文化。

2006年3月,上海易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精灵复兴》网络游戏的著作权人韩国艺堂娱乐产业有限公司授予在我国发行、销售、运营该网络游戏的权利以及该产品文字、图像和多媒体资料的使用权。2006年5月,陕西籍无业人员闫少东向他人购得《精灵复兴》网络游戏程序复制版,起意“私服”运营牟利。同年7月,闫与武汉市某供电局员工王琪在武汉市就“私服”运营《精灵复兴》网络游戏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利润对半分成。王琪提供两台服务器并负责托管维护,兼管聘用人员的食宿;闫少东负责网络游戏营运和招聘工作人员。随后,王琪租借武汉市一私房,与闫少东筹备“私服”运营。王琪将两台服务器分别托管于武汉市和茂名市的某网络公司,并在某网络公司租借“私服”运营所需虚拟下载空间。闫少东聘用陈科、陈少羽参与《精灵复兴》网络游戏“私服”运营。其间,闫少东将《精灵复兴》网络游戏更名为《精灵世界》。2007年初,上述《精灵世界》网络游戏“私服”运营地点转移至重庆市。同年3月下旬,王友杰经聘用参与该“私服”团伙。在“私服”运营期间,陈科、陈少羽、王友杰分别从闫少东处领取报酬。截至2007年5月,上述五名罪犯违法所得数额合计人民币14万余元,其中包括王友杰共同参与的违法所得数额计人民币7万余元。据司法鉴定,正版《精灵复兴》游戏和侵权嫌疑版《精灵世界》游戏之间存在复制关系。案发后,王琪自动投案。

【裁 判】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闫少东、王琪、陈科、陈少羽、王友杰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私服营运方式,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网络游戏软件,该行为依法

关键字: 私服 被告人 精灵 网络游戏 武汉市

上一篇:佛山市日丰企业有限公司与张定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下一篇:广州市著名商标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软件著作权说明书代写

一、《申请表》《说明书》《源代码》3个文档

二、300元/案子,3天内交付

三、电话/微信:139-9853-9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