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成功后我想申请专利质押怎么做
第五条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在中国境内没有永久居住或者营业所的外国组织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办理专利质押登记的,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第六条当事人可以邮寄或者直接送达的方式办理专利质押登记手续。第七条申请专利权质押登记,当事人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下列文件:
(一)出质人和质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专利质押登记申请表; (2)专利质押合同;
(三)双方身份证明;
(4)委托书,表明授权书;
(5)提供的其他材料。
如果专利权通过资产评估,当事人也应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除识别外,当事人提交的其他文件应为中文。身份证件使用外文的,当事人应当附中文译本;如果没有附上,则视为未提交。
对于本条第1款和第2款规定的文件,当事人可以提交电子扫描件。第八条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质押登记申请文件后,应当通知申请人。第九条当事人提交的专利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与质押登记有关的内容:
(1)该党的名称或地址;
(2)有担保债权人的类型和数额; (三)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四)专利权的数量和各项专利权的名称,专利号,申请日和授权公告日;
(5)质押担保的范围。第十条除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外,当事人可以在专利质押合同中约定下列事项:
(1)质押期间支付专利权年费;
(2)质押期间的专利转让和实施权利;
(三)质权或者专利权变更期间的专利权处理;
(4)实现质押时交付相关技术数据。第十一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自收到专利质押登记申请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审查并决定是否登记。第十二条专利质押登记申请合格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将其登记在专利登记簿上,并将“专利质押登记通知书”送交当事人。该承诺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时确定的。
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并向当事人发送了“未注册专利权质押通知书”:
(1)出质人和专利登记簿记录的专利权人不一致;
(2)专利权已被终止或被宣告无效;
(3)专利申请未获得专利权;
(4)专利权在年费支付滞后期间(5)专利权已经启动,使申报程序无效;
(6)专利权质押程序因专利权所有权争议暂停,或者人民法院裁定专利权应当予以保全。 (七)债务人的债务履行超过专利权的有效期;
(8)质权合同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时未还清时,专利权属于质权人; (九)质押合同不符合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10)由联合专利质押,但未获得所有共有人的同意; A)专利申请已经注册,并在质押期间作出质押;
(12)其他情况不应登记。第十三条专利权质押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质押登记存在于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所列情形并未予以淘汰的,或者发现质押的其他情形。撤销专利权登记,撤销专利质押登记,并向当事人发出“专利质押登记撤销通知书”。
如果专利质押登记是撤销
版权质权合同登记需要先进行版权登记吗
需要。具体过程如下:
申请注册质押合同
着作权质押合同的登记,由出质人和质权人提交登记机关。但是,出质人或质权人可以申请委托另一方。 (1)提交的文件
当事人申请注册着作权质押合同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下列文件:
1.按要求填写的版权质押合同申请表;
2.出质人和质权人合法身份证明或法人登记证明;
3.主合同和版权质押合同;
4.工作权证明;
5.联合版权所有者与联合版权的书面协议;
六,向外国人承诺计算机软件着作权产权,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7.授权书和客户的合法身份;
8.版权保护前授权使用版权;
的材料。 (2)质押合同的内容:
1.党的名称(或名称)和地址;
2.主要债权人的担保权的类型和金额;
3.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版权的类型,范围和期限;
5,质押保证范围;
6,质押保证期;
7,质押金额和付款方式;
8,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著作权(版权)质押需要些什么材料?
着作权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依法对其着作权进行处罚,并以财产权作为债权人的担保。当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优先偿还产权或拍卖或出售财产权的价格。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是出质人,债权人是质权人。)
如果着作权质押产权,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登记机关登记,并进行生产。权利质押合同“版权质押登记证”在签发之日起不生效。在处理时,质权人和出质人应该一起处理。如果一方不需要另一方持有另一方的委托书。
质押合同登记所需材料:1。质押合同登记申请表
2,身份证明(自然人和法人提交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交身份证)
3,主合同和质押合同
4 ,工作权证明材料5,委托书和客户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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