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只想应付考核,不想踏实干活,出现问题只会互相甩锅”

“干活的累死累活,到头来干不过写ppT的”

“业绩好功劳在你,业绩差不能怪你,或许是职能部门不够给力”……

最近,新东方年会上的一首吐槽神曲《释放自我》着实有点儿火。

这首歌改编自此前广为流行的歌曲《沙漠骆驼》,由新东方学校的6位老师表演,毫无保留地揭露了大公司机构臃肿、管理层平庸、效率低下等问题。

犀利的歌词,配上原作中沧桑不羁的乐曲,不仅引发全场轰动,更戳中了广大吃瓜群众内心的槽点。可见公司病并非只是新东方有,各大企业或多或少都存在类似的问题。

不过,今天笔者要谈的是另一个和我们息息相关的知识产权问题——

年会中使用或改编他人歌曲是否侵犯著作权?

一、一首《沙漠骆驼》包含了著作权中的哪些权利?

每年年末,各公司都会举办年会嗨皮一下,或使用流行音乐、MV做个背景,或照着某个舞蹈跳个集体舞,或改编一首网络红歌博大家一笑,有些精彩的表演还会被上传到互联网成为爆款。

在原创作者版权意识日渐增强的今天,这些对他人作品的使用、改编和传播会不会为公司带来法律风险呢?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的规定,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是作品,包括音乐作品、文字作品、美术作品等等。

由此,著作权法赋予了作者对作品享有的一系列权利,其中4项为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7项为财产性权利(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此外,著作权法对于作品传播过程中付出创造性劳动的主体也给予了一定的精神和财产权利,学理上称之为“邻接权”。邻接权的主体主要包括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播放者和广播组织。

例如,表演者享有禁止他人未经他们同意而对他们的表演进行录音、直接广播或向公众传播的权利;唱片制作者有授权或禁

关键字: 新东方 权利 作品 著作权法 年会

上一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财务部的工作要点下一篇:东方小故事版权

软件著作权说明书代写

一、《申请表》《说明书》《源代码》3个文档

二、300元/案子,3天内交付

三、电话/微信:139-9853-9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