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方和商标受让方应注意的问题,商标转让并不是愿意就可以,必须双方都蛮足一定的条件,那么商标转让方和商标受让方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根据中国《商标法》第39条第2款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由于自合同签订后至核准公告之日,受让方并未取得商标专用权,这段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应明确约定。

2、应明确办理转让注册商标手续时,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当共同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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