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2012)知行字第23号

申请再审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全球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秉泽,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陈建民,北京罗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陶勇,上海宏仑宇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张茂于,该委员会副主任。

委托代理人:叶峰,该委员会审查员。

委托代理人:毛琎,该委员会审查员。

被申请人(一审第三人、二审上诉人):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荣夏,该公司副总裁。

委托代理人:张蕾,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师。

委托代理人:周义刚,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师。

被申请人(一审第三人、二审上诉人):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赫喆,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黄腾,北京市致诺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董立闽,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工程师。

申请再审人全球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0)高行终字第1422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全球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再审称,针对第200320102652.3号实用新型专利技术方案,原二审判决错误地认定为“多卡双向收发”手机,而非“多卡双向同时收发”手机,并在此基础上对本专利权利要求不具有新颖性或创造性的认定错误,请求撤销原二审判决,维持原一审判决。

被申请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意见认为,全

关键字: 三星 国家知识产权局 被申请人 在线 委托代理人

上一篇:双软认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有什么意义?下一篇:深圳市盟世奇商贸有限公司与百顺弘业国际商贸(北京)有限公司等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软件著作权说明书代写

一、《申请表》《说明书》《源代码》3个文档

二、300元/案子,3天内交付

三、电话/微信:139-9853-9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