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4)深中法知民终字第827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深圳市美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高科大厦12号大楼,组织机构代码:72984791-9。

法定代表人罗洪浪,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张小伟,广东安国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练晓新,广东安国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7号三层0318-3-07,组织机构代码:77705345-1。

法定代表人柴继军,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刘淑君,广东格祥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何晓莲,广东格祥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深圳市美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亚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盖公司)侵害作品复制、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不服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14)深龙法知民初字第103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查明,原告华盖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14日,经营范围包括开发、生产媒体资产管理软件及图像处理软件、图像制作、公司形象设计,提供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版权代理、销售自产产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010年9月20日,GETTY公司高级副总裁、总顾问Jo××J.L××hamIII在华盛顿州公证人Je××eryA.K××g面前签署了《版权确认及授权书》,并在该授权书上加盖GETTY公司印章。该《版权确认及授权书》主要内容为:GETTY公司对附件A中所列出之品牌相关的所有图像享有版权,有权展示、销售和许可他人使用附件A中所列出之品牌相关的所有图像;这些图像展示在GETTY公司的互联网网站www.gettyimages.com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亦能看到;GettyImagesChina公司[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亦即本案原告是GETTY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授权代表;GETTY公司明确授权原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展示、销售和许可他人使用附件A中所列出之品牌相关的所有图

关键字: 华盖 公司 深圳市 图像 创意

上一篇:北京锅炉厂诉潘代明专利权属纠纷上诉案下一篇:(法国)拉科斯特股份有限公司与(新加坡)鳄鱼国际机构私人有限公司、上海东方鳄鱼服饰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

软件著作权说明书代写

一、《申请表》《说明书》《源代码》3个文档

二、300元/案子,3天内交付

三、电话/微信:139-9853-9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