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版权在哪里登记?

实际上,在进行版权注册的地方,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版权局将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作者或其他版权拥有者的作品注册。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和台湾,香港和澳门的作者或其他版权所有者的作品注册。国家版权局委托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负责外国人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的作者或其他版权所有者的作品注册。作者或其他版权所有者的管辖权原则上应基于身份证所在地的管辖权。如果涉及共同作者和版权所有者的数量,则以委托注册人的管辖权为准。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管辖权应服从营业场所所在地的管辖权。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在国内外申请著作权登记:(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或者专有许可合同登记,软件登记变更或者补充登记,计算机软件的注销注册请求,撤消计算机软件注册申请,撤销或放弃计算机软件注册,重新发行或续签软件注册证书申请,存储和存储软件标识材料申请,计算机软件版权注册查询申请。 (2)作品的著作权和合同登记:作品登记,国内外各种著作权作品(包括文字,听写,音乐,戏剧,音乐,舞蹈,杂技,艺术,建筑,摄影,电影及类似摄影)创作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等)注册;版权合同备案(或专有权注册);录音和录音产品注册。转载国外期刊合同登记;出版境外音像产品合同认证登记;涉外电子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授权合同的联系证明;更改或补充,撤销,撤销版权和合同注册,补发或更换注册证书;版权和合同注册文件查询。 (三)著作权保证书登记:软件著作权保证书的登记以及其他作品的著作权保证书的登记。

出版境外图书著作权合同审核登记程序

1.根据国家版权局关于认真执行台湾,香港和澳门版权贸易有关规定的通知,《关于外国书籍出版合同登记的通知》和《北京中央版权》的规定市版权局。 ,《港澳图书著作权交易合同审查通知书》等规定,该市出版单位办公室要在海外及台湾,台湾和香港,澳门出版著作权交易合同审查和登记。承包商是版权管理办公室。公布境外图书著作权合同的登记和登记程序2.北京所有图书和出版单位应在与外国或台湾,台湾地区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将原始合同提交北京市版权局审查和登记。港澳图书版权贸易合同。出版单位在提交合同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海外图书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版权所有者的授权); 2.合同版权所有者,由出版单位负责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授权书的中文翻译副本; 3.海外书籍的复印件及其标题页和版权页(版权页必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公司公章); 4.根据需要进行合同注册该表一式三份。 (下载表格“出版外国图书合同登记表”)3.北京市版权局应自受理登记之日起7日内完成审查登记,并在合同上加盖合同登记专用章并交还。交给发布单位并复制签发给国家版权局的合同和合同登记号备案。 4.出版经审计和注册的海外图书时,其版权注册页面必须标有合同注册号;该书出版后,样本书的两份副本将提交给北京版权局。五,北京出版单位与国外图书出版合作发行音像制品的合同,也应当报北京市版权局审查备案。经检验注册的境外视听产品发布时,必须在产品上注明合同注册号;视听产品发布后,将两个样本提交给北京市版权局。

国家出版总署认定的非法刊物有那些啊?

非法出版物目录

姓名出版物姓名发行

教育CN79-1229

关键字: 合同 版权 著作权 版权局 国家版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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