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软件著作权公诉意见书

一、案情概述

被告人张某某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在未获得软件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对著作权人的软件进行非法复制、发布、销售、传播等侵犯行为。经公安机关侦查,被告人张某某涉嫌侵犯软件著作权罪,于[日期]被依法刑事拘留。

二、罪名认定和适用法律法规

被告人张某某的行为已构成侵犯软件著作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侵犯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或者其他知识产权的,以营利为目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我国,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已经有了相应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条规定:“计算机软件作品的著作权人享有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和其他权利。第三十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复制计算机软件,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没有许可的,应当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被告人张某某明知其行为侵犯了著作权人的权益,仍在未获得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进行了软件的非法复制、发布、销售、传播等行为,其行为明显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构成了侵犯软件著作权罪。

三、案件证据

1. 公安机关出具的电子物证检验报告书,证明了被告人张某某实施了非法复制、发布、销售、传播等行为;

2. 著作权登记证书,证明了著作权人依法取得了软件著作权;

3. 相关交易记录和账户流水等证据,证明了被告人张某某从侵权行为中非法获利的事实;

4. 联系人、收件人、邮寄单及接收凭证等证据,在物证和证人证言相互印证下,证实了被告人张某某实施侵权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等具体情节。

四、案件的定罪量刑建议

根据上述事实及相关的证据,建议本院对被告人张某某以侵犯软件著作权罪依法定罪处罚,具体如下:

1. 判处有期徒刑[XX年],并处罚金[XXX万元];

2. 鉴于被告人张某某在案件侦查、审判期间能够如实供述和退缴违法所得,并取得著作权人谅解等有法定、量刑情节轻微等情况,考虑可对其予以从轻或减轻的量刑。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酌情对被告人进行教育、挽救或者改造。

五、结语

侵犯软件著作权是侵害知识产权的重要行为之一。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了软件著作权人的权利与义务,也规定了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们应该致力于构建一个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具体、制度法律完善的社会环境,共同保障知识产权的权益。

关键字: 法律 著作权登记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著作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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