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对计算机软件所属的版权,是软件作者对软件的原创性表述的一种保护。在现代社会中,几乎所有的电子设备都需要计算机软件的支持,因此软件著作权也越来越受到关注。那么,究竟谁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呢?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产权主体。一般来说,软件著作权的产权主体就是软件的作者或开发者。在著作权法中,软件作者是指完成该软件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就是说,只有当软件作者或开发者将软件的版权划归到特定的个人、团体或公司之下,这些人或单位才有权利使用这个软件、对其进行修改、复制或发行等行为。

其次,需要注意的是,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法的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可分为程序代码和程序结果两种。程序代码指的是软件程序的源代码或者汇编代码,也就是程序员所写的代码;程序结果指的是运行程序后得出的结果。一般来说,程序代码的著作权属于软件作者或开发者,程序结果则属于使用该软件的人或单位。所以如果想对程序结果进行商业用途的开发,需要得到软件作者的授权或者使用已经获得授权的软件。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一些不法之徒可能会盗用他人的软件程序代码,进行商业利用。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著作权,而且还可能导致商业竞争中的不正当竞争。因此,保护自己的软件版权和知识产权显得尤为重要。

总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所有权归软件作者或开发者所有。任何人或单位在使用、修改、复制或发行软件时,都必须遵守软件作者或开发者的相关版权法律规定。同时,尽可能保护自己的软件版本权,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经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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