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互联网著作权侵权的认识,国际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得人类获得信息的欲望得到极大满足。一方面,它使得信息的多向流动更加广泛、快捷;另一方面,由于信息的提供者和接收者身份的不特定性,从而使得互联网上信息的流动可能更加无序。

人类对于互联网的使用尚处于较粗浅的阶段,作为人类的工具,互联网对人类生活的影响还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类自己生活方式的变化,以及技术的发展。信息流动的无序以及技术上的缺陷将制约人类对互联网的应用,并将导致新的法律问题。

新工具的出现都将对人类生活产生影响,人们也都将不停地为之立法。

好的立法应该在对工具的充分应用和有效控制之间取得平衡。人们对因互联网产生的法律问题的认识,在本质士应该与传统信息交流工具,如电视、报纸出现时情况一样。

国际互联网作为工具,并不是人们所经常描述的那样无边而虚幻,而是在相应的硬件和软件的支持下,实现信息流动的真实平台,并由真实存在的主体负责运营。在这些信息繁杂、迅速的流动中,网站是信息流的节点,实现信息的产生、流入和流出。没有这些节点的存在,互联网的工具性就不能实现。

因此,在讨论互联网的法律问题时,应以网站的运营商为中心进行分析,尤其是按照信息源的分类进行分析。

每个网站提供的信息来源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网站自身提供的,包括网站建立的其他站点的镜像;二是由不特定的网络用户提供的。

对于在互联网上侵犯著作权的有关法律问题的认定,也应遵循这样的思路,结合著作权法的现行规定进行分析。

关于侵权主体与责任的承担

应该说,这个问题并不是著作权侵权特有的问题。而是整个互联网应用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这些问题的解决,最终将取决于技术的进步。

在当前阶段,与传统信息交流工具相比,各国对互联网的控制相对较弱,这既有经济上的原因,也有技术上的原因但都出现了控制逐步增强的趋势。在互联网上发生的侵权事件,主体主要涉

关键字: 互联网 信息 人类 工具 法律问题

上一篇:发表权是一次性权利吗?下一篇:演绎作品的著作权怎么确定?

软件著作权说明书代写

一、《申请表》《说明书》《源代码》3个文档

二、300元/案子,3天内交付

三、电话/微信:139-9853-9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