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的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那么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的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委托作品是作者根据他人委托而创作完成的作品。委托创作不是作者的自发创作行为。作者创作委托作品,是基于一种他人的委托关系,这种委托关系是一种合同关系,我们称之为委托创作合同,是著作权合同的一种。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委托创作,是产生作品的一种重要方式。由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到知识水平、语言、地域、智力程度等限制,很多创作行为无法亲历亲为,因此我国法律规定可以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委托他人从事创作行为。

由于委托创作行为反映了一种合同关系,这种关系应该遵循契约自由的精神,所以,法律规定,订立委托创作合同时,除了要明确委托创作的内容、范围、对价等内容外,还可以通过约定的方式确定著作权的归属和使用方式。

在国外的一些立法中,很多采取了将委托创作作品作为“雇佣作品”的方式,认为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形成了一种劳动雇用关系,这种规定的方式在法律关系上会更加简单一些。

关键字: 作品 合同 著作权 关系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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