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抄袭和非法转载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现如今很多人玩起了自媒体,微信公众号就是其中一种,但是著作权纠纷也非常多。很多人在微信公众号上看到了自己喜欢的内容之后,可能会做出抄袭和非法转载的行为,那么微信公众号抄袭和非法转载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呢?

微信公众号对著作权的侵权方式主要有两种:

一是篡改、剽窃著作权人作品的行为。侵权微信公众号将他人的文字作品标以自己名字或匿名在网络上传播,不仅侵害了权利人的署名权,同时对权利人的名誉权、荣誉权等人身权利造成了侵害。

二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作品的行为。《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规定:“权利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受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保护。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也就是说,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在网络上私自传播著作权人的作品,就是侵犯了原作者的网络传播权。微信公众号如果采取超文本链接的方式,而且链接的是文字作品著作权人的公众号,一般不认为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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