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为“中国文艺类非遗维权第一案”——安顺状告电影《千里走单骑》侵犯署名权一案在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开庭审理,引起北京各大媒体的高度关注。

法庭上,原告代理人以列入国家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安顺地戏因在电影《千里走单骑》中被冠以“云南面具戏”,误导了观众,对贵州省安顺市所独有的“安顺地戏”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和严重的侵权,同时也严重伤害了安顺人民的感情为事由,诉请法庭判令该影片出品人北京新画面影业有限公司、制片人张伟平、导演张艺谋三被告在《法制日报》、《中国日报》(海外版)中缝以外版面刊登声明,就影片《千里走单骑》侵犯“安顺地戏”署名权消除影响;判令三被告以任何方式再使用影片《千里走单骑》时,应当注明“片中的云南面具戏实际上是安顺地戏”。

原告代理人陈述说,贵州的“安顺地戏”是有着六百年历史的为安顺地区所独有的民间戏剧,是安顺人民的共同精神财富和荣誉,被誉为“中国戏剧的活化石”,贵州省政府和国务院均将其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而在以一堂名为《千里走单骑》的“云南面具戏”为线索并贯穿影片始终的电影中,所讲述的“云南面具戏”实际上是“安顺地戏”。2004年10月,安顺市西秀区旧州镇詹家屯村的詹学彦等八位地戏演员应被告方的邀请前往丽江,表演了“安顺地戏”传统剧目中的《战潼关》和《千里走单骑》并被剪辑到影片中,包括演员、面具、剧目、音乐、声腔、唱词方言、队形动作,全部属于安顺地戏,演员所戴的七个面具是安顺市下苑村的面具雕刻工匠杨正坤的作品,但影片中却被说成是“云南面具戏”。三被告没有在任何场合为影片中“面具戏”的真实身份正名,澄清事实,以致观众以为影片中的面具戏的起源地、传承地就在云南。被告的这种行为违反了诚信原则,侵犯了安顺地戏的署名权。

被告代理人以张艺谋、张伟平不是本案适格被告,新画面公司即使是被告也不构成侵权,并且相关法律没有出台,安顺主张署名权没有法律依据。《千里走单骑》只是一部故事片,是电影作品,是可以虚构的等为由,请求法庭驳回原告的起诉。

经过法庭调查、辩论,原告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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